2010年9月20日 星期一

紫外線防護解析/穿纖維融入助劑 永遠防曬

http://mag.udn.com/mag/campus/storypage.jsp?f_MAIN_ID=13&f_SUB_ID=1219&f_ART_ID=272395

【聯合報╱記者蔡永彬】逢甲大學纖維與複合材料學系主任鄭國彬表示,「抗UV」其實就是讓衣物吸收、反射掉UV-A與UV-B兩種紫外線,選對衣服也可以「穿出健康」。

鄭國彬表示,抗UV標準首先由澳大利亞和紐西蘭制訂。1990和1993 年,他們分別提出了太陽眼鏡和防曬霜的相關標準;1996年推出紡織品抗UV測試標準。世界其他各國多沿用他們的標準制訂,台灣在1997 年制定紡織品抗紫外線測試方法,有關抗紫外線紡織品的標準則在2001年完成。

「天然纖維幾乎都沒有抗UV效果,」鄭國彬指出,如果紡織品要具備抗UV功能,一定要加入「化學助劑」,也就是在織品中添加「抗紫外線整理劑」。

他解釋,抗UV的紡織品有兩種製造方式,一種是「原紗型」,就是把次微米或奈米大小的抗UV粉體材料如二氧化鈦、雲母、絹雲母等混入纖維基本材料中,再經過熔融紡絲製造過程,讓紡織原料與抗UV粉體材料充分均勻混合,織品就具有永久抗UV功能。

另一種是「染整製程添加」,也就是紡織品做好後,利用被覆、積層、含浸壓吸方式在織品表面被覆一層抗UV材料,成品就具備暫時抗UV功能,但是洗滌次數多了之後,抗UV效果會漸減。

澳洲政府透過抗紫外線研究單位ARPANSA(Australian Radiation Protection and Nuclear Saftety Agency,澳大利亞輻射防護與核能安全局),積極推廣紡品專用防曬係數UPF(ultraviolet protection factor);鄭國彬說,UPF代表紡織品對UV-A和UV-B的防禦力,根據紡拓會的資料,台灣業界的技術水平能做到UPF值50以上,可以抵抗 99%的紫外線。

一張臉一CC防曬化妝品 多擦浪費

夏天太陽大,無論為了健康或愛美,「防曬」都是外出前的必要準備工作。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皮膚部主任邱品齊建議,消費者不要陷入防曬係數的高低迷思,應該依自己在戶外曝曬的時間長短以及活動程度來選定防曬化妝品。

邱品齊表示,各國對防範UV-A的係數標示不一,但都代表「延緩曬黑的程度」。日本系統使用「PA」(protection grade of UV-A)、歐洲系統使用「PPD」(persistent pigment darkening)而英美則是使用星號來表示。

邱品齊解釋,PA係數分為「PA+」、「PA++」與「PA+++」三級,+號越多,保護的程度越高;同樣的PPD係數越高,也代表防護UV-A的能力越強。

防護UV-B有國際公認的係數「SPF」(sun protection factor)。邱品齊表示,SPF代表「延緩曬紅的時間倍數」。2008年,歐洲化妝品與香水協會(COLIPA)針對SPF做了統一標示。

邱品齊也提到,2006年歐洲定出標準,認為防曬品係數最理想的比例,應該是「SPF除以PPD小於3」,也是讓防止曬黑、曬紅的數據不要相差太大,以免消費者一味追求高係數的防曬品。

他指出,國內衛生署目前核准用於防曬的化學成份約有50種,不過常用的只有15至20種。建議民眾一定要選用經衛生署核准的商品(盒身上有產品核准字號,可查詢);塗擦時,依曝曬的程度適當選擇防曬係數高低,用量大約每平方公分2毫克,以免造成皮膚負擔。舉例來說,手掌大小約用0.5㏄、臉部用1㏄(約一顆大黃豆大小)就夠了,擦太多也會讓皮膚「很悶」。

此外,如果沒有長時間待在戶外,邱品齊就不建議用有防曬功能的唇蜜或唇膏,因為其中的化學性防曬成份很可能隨著飲食吃進去,長期下來可能會影響健康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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